段和段文章 | 情感纠纷轻伤害案件——不起诉实务

发布日期:
202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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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2022年10月,王某因发现其妻子赵某与杨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气愤之下,便到杨某家中与其理论,随后发生肢体冲突。经伤情鉴定,王某、杨某受轻微伤,杨某的朋友吴某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二、案情分析

本案与一般的故意伤害案明显不同,本案属于婚恋、家庭、邻里因情感问题引发的偶发性轻伤害案件,虽然出现了轻伤二级的伤害结果,但从案件起因来看,被害人杨某有过错在先,且从双方受伤情况来看,本案属于互殴型故意伤害,因双方情感纠纷而起,双方均没有保持理智而引发打斗,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段和段智辩刑事团队承办律师认为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坚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兼顾法、理、情的统一,当撤案则撤案,当不诉则不诉。

三、解决方式

经过承办律师多次协调,双方在侦查阶段达成了和解,吴某向王某出具了《刑事谅解书》。但侦查机关并未采纳承办律师关于作出撤案决定的意见。审查起诉阶段,承办律师经过阅卷,依法向公诉机关提交了《不起诉意见书》。

承办律师认为,王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且与被害人吴某达成和解并已实际履行赔偿义务,取得了吴某的谅解,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符合我国刑诉法规定的不起诉条件,应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承办律师提交了不予起诉意见书后,检察院最终对王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四、结语

本案属于故意伤害罪中因婚恋、家庭、亲友、邻里、同学、同事等民间矛盾纠纷或者偶发事件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对于此类案件,承办律师深知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重要性。在承办律师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与调解后,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了和解,为取得不起诉结果创造了有利条件,成功将此次案件解决于“法庭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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