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反复约定试用期吗?试用期超过法定期限劳动者该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且约定的试用期不能超过法定试用期。
那么用人单位能否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延长试用期呢?该情形亦属于再次约定试用期的情形,违反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所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约定试用期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用人单位不仅将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还需要向劳动者本人支付赔偿金。
2、试用期工资差距大,这是什么情况?
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后,一般都会有一段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待遇通常会比较低,并且公司在试用期间解除合同的风险成本也都很低,劳动者因此遭受用人单位的不公平对待,那么试用期工资多少才符合法律规定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劳动合同约定转正后的工资标准,避免在试用期遭到不公平对待。
3、试用期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是否未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签订的《放弃社保声明书》是否有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同时《劳动合同法》第38条明确规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因此,用人单位对于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仍应当承担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强制性义务。员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出具的《放弃社保声明书》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用人单位不能以此规避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强制性义务。
所以劳动者入职时,如遇到用人单位试用期内不购买社保的情形,应当注意用人单位该行为已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劳动者可要求公司补交社保、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进行劳动仲裁。
4、如公司未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张何种权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用人单位未及时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最高十一个月的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赔偿。
5、新入职的员工是否可以休年休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对带薪年休假进行了明确解释:“关于带薪年休假的享受条件《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根据此解释,新入职的员工在入职前在同一用人单位或者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就能在入职后享受当年年休假。所以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存在“新入职员工需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才能享受带薪年休假”类似的规定属于无效,新入职的员工在入职前在同一用人单位或者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就能在入职后享受当年年休假。
撰稿 陶冬
编辑 段和段深圳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