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明亮律师团队成功促使双方和解并帮助当事人要回欠款!

发布日期: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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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案情

原告为汽车充电桩生产厂商,与被告一分别签订了三份《产品购销合同》,约定由被告一向原告采购充电桩等货物,被告一则向原告支付相应货款。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交付充电桩,但被告一未能及时足额支付相应货款。

因被告一未依约付款等原因,经双方协商,被告一退回了部分货物。2019年12月9日,原告与被告一经对账结算并签订了《补充协议》,被告一确认尚欠原告货款合计373190元,并答应原告先付73190元,剩余的300000元在充电桩运行后两个月内付清,每个月付150000元,但此后被告一仍未及时足额支付原告补充协议的款项。后原告与两被告签订《关于付款方式变更及发票开具协议》,约定被告二与被告一连带共同向原告支付货款,相应的发票出具给被告二。经原告与被告二于2020年年底的最后一次对账,被告二确认仍拖欠原告剩余货款合计人民币五万余元。后经原告多次催讨,两被告均找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剩余货款。原告遂委托我们代理,并向法院起诉,要求两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剩余货款、违约金、律师费等款项。案件受理后,经过娄明亮律师团队的努力,最终促成了双方和解,并帮助委托人要回了欠款,最终原告也向法院撤诉,矛盾圆满化解。


         二、案件分析

该案中,原告已依约向被告及时交付了货物,但被告并未按约及时足额支付货款,已构成了违约。娄律师团队在本案立案后通过诉讼保全,及时查封了两被告的相关财产,并在当事人的授权下多次前往被告处积极与其进行谈判,促成和解。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原被告在娄明亮律师团队的协调下,于开庭前一天签订了和解协议,不仅帮当事人要回了欠款,也让对方承担了原告因本案所支出的律师费。案件得到圆满的解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彻底的维护。


        三、对案件的思考

作为原告方,从法院起诉到最终拿回款项,是一个极为漫长的过程。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一审程序最长期限为6个月,二审程序为3个月,还不包括各种可能的中止事由以及材料收转、申请鉴定、公告送达等时间。这些时间加起来往往会让一个官司长达一年甚至更长。最后原告即便胜诉了,被告如果不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可能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才能拿回款项。因此,律师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调解,能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和成本,切实帮助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当然,并不是每一个案件都可以顺利和解或调解,这就需要律师、当事人和法院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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